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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与水工程学报

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要点分析

2015年10月,国务院批复《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于2015年12月15日联合印发实行。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2017年中国共产党提出要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国家层面的水土保持规划具有宏观指导意义,县级规划则更注重规划实施的可行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对县级水土保持规划做出了必要性规定,笔者根据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在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对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的要点进行分析。

一、基础资料

对于县级水土保持规划而言,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决定了规划的可实施性,因此需要特别注意规划开始前的基础资料收集。县级水土保持规划需要以乡镇为单元,以土壤侵蚀调查为基础,收集自然及资源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现状等资料。笔者认为在进行县级规划编制的时候,水土流失现状的资料尤其重要,因为水土流失现状决定了后期水土保持规划的需求分析,对预防和治理项目的安排至关重要。水土流失现状的资料来源众多,也可以通过RUSLE、RWEQ等相关模型进行模拟得到。但为保证资料的准确和统一,应当尽量选择政府部门已经公开或者批复的研究成果。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年来开展有新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对新疆范围内的水土流失进行了动态监测,资料准确性相对较高,可以作为水土流失现状的依据。

此外,自然资源局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矢量图也相当重要。这些矢量图有助于了解县域全貌,宏观把握整体规划期。对于一些人迹罕至难以查勘的地方,土地利用现状图也有助于了解相关区域的现状。

二、水土保持需求及规划指标分析

各省一般都在国家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有本省的水土保持规划,许多地市也依据本省的规划编制有本市的水土保持规划。对于县级水土保持规划而言,市级水土保持规划是最直接的指导报告。市级的规划一般会给出市属县区的规划指标,这些指标对县级规划的项目安排具有指导意义。但是笔者在工作中也发现,有些地区县级水土保持规划和市级水土保持规划会同时进行,这时候编制县级规划需要注意结合省级规划给出的具体指标,与市级做好沟通,避免在后期出现重复修改的问题。

除了以市级水土保持规划为指导,县级水土保持规划本身也要根据本县的情况分析水土保持的实际需求。县级规划需要具有较高的实际操作性,而且县级相对于省级市级面积较小,因此尤其需要重视现场的查勘,在野外调查、水土流失情况分析基础上,结合已有水土流失现状,进行现状评价和需求分析,合理安排预防项目和治理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的需求分析是根据本县域内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分析,可能与市级规划的指标有一定出入。根据笔者经验,市级给县区的规划指标通常是必须完成的,因此编制人员需要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及时对本县的规划项目进行调整,在完成市级指标的同时,能够满足本县的规划要求。同时,笔者也注意到,县级单位在提出规划需求的时候,有时候也会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最后虽然完成了市级层面给定的指标,但是因为规划面积过大,在后期实施过程中出现难以完成既定规划目标的情况。

三、区域布局及两区划分

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的分区需要根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土流失特征、土地利用和产业规划结构发展方向等,在各部门已有的分区上进一步划分,形成县级水土保持分区划分成果,有些县的分区甚至会分到五级区,因此特别需要注意对上级部门已有分区的结合。

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需要依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导则》(SL717-2015),结合县域内水土流失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在划分之后,可以从ArcGIS上直接量取两区的面积及坐标范围,为后期相关资料的报审提供准确依据。笔者也遇到一些县区规划在进行县区两区面积统计的时候,是根据市级规划的两区面积,按照市属各县的国土面积比例求出相应县区的两区面积,这种规划方法只是简单地进行数字分解,并不能客观实际地反映县区实际情况。

四、措施体系

(一)预防措施

水土保持的措施体系分为预防措施体系和治理措施体系,其中预防措施的具体操作较为单一,基本以封禁为主。但是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的预防措施体系需要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及时与林业、农业与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以新疆地区为例,全疆已经将草原建设工程纳入草原发展规划考虑,荒漠林草保护工程来源于林业部门相关规划,因此在做县一级水土保持规划的时候,需要编制单位及时与上述部门做好沟通,避免与这些部门已有的规划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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