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资源与水工程学报

湖南湘潭县:推行秀美山水工程 助推“河长制”

人民网长沙11月18日电 什么是河长制?秀美山水工程是怎样形成的?河湖管理出现问题如何解决?

自全面推行秀美山水工程和河长制工作制以来,湖南湘潭县针对“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良好工作格局,统筹处理好保护与发展、水土与岸上的关系,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做到污水不下河、垃圾不倾倒、不违章搭建,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努力创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水生态环境。

推行河长“四字诀” 探索河湖管理保护新模式

湘潭县从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从提升基层基础入手,完善工作体系,经过系统总结和提升,在原来的河长制阵地建设“六有”基础上,系统总结了该县如何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将河长制软硬件建设、工作要求等,用制度的形式给予完善和固化,建立体系,形成标准和模板,成为全县河长制工作规范,创新性提出了湘潭县特色的河长制工作标准化体系,形成了该县独具特色的秀美山水工程。据了解,秀美山水工程围绕一个目标、做好两篇文章、打造三大主力军、夯实四大根基、狠抓五项工作、落实六个加强,积极推进“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由“有名”向“有实”、“有实”向“有力”、“有力”向“有效”转变,持续改善水生态水环境,使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

在工作中, 该县充分发挥“四长”联动作用,推进河湖“八乱”整治常态化、规范化,遏增量,减存量,有效修复和恢复河湖生态功能,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水量保障、水质良好、河流畅通、河面清洁、河岸整洁、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为建设“伟人故里、大美湘潭”提供坚实保障。

同时,坚持“一张清单”干到底,全面落实各级河长巡河责任制,推行县、乡级河长“巡、治、考”、报”四字诀, 督促各级河长按时完成了每月巡河任务,形成了一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治水责任链。

实施巡河“三步法” 推进河长巡河履职规范化

在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中,湘潭县将河长制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实施河长巡河“看”“查”“交”三个巡河步骤。

县河长办还会同相关部门各尽其职聚焦治理水环境,在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禽畜养殖退养、网箱退养、“僵尸船”专项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积极作为,确保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国控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并全力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出台《关于开展全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县第三号总河长令、《湘潭县关于建立“清四乱”联合执法机制工作方案》,制定印发“样板河”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河长制工作典型县标准及河湖治理保护样板标准,并要求全县每个乡镇打造一条“样板河”。

另外,通过实施巡河“三步法”,使湘潭县河道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民生改善,为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农村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力助推“魅力湘潭县“建设。

创建 “4+1”机制 保护青山绿水共建美丽莲乡

湘潭县自2017年开始,创新建立“4+1”执法机制,“4”即由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农业农村部门轮流牵头执法巡查,“1”即公安部门负责执法保障,改各自为政、单独执法为综合管理、联合执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青山绿水。

同时,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开展退耕还湿。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把所有天然林都纳入保护范围。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并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水陆间一起抓,突出堵源头与治污染同步,生态修复与调整产业结构并重,把治水贯穿于绿色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

绿意盎然的村庄、干净整洁的村道、美丽的农家小院……近日,沿着平坦的村级硬化路,走进云湖桥镇云湖村,整个小村庄呈现一派静谧舒适的景象,一张新农村美丽画卷徐徐铺展开来。随着自人居环境整治、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开展,如今的湘潭县和风物语,景色宜人,房前屋后,繁花似锦。湘潭县河长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继续将“一办两员三长”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模板落到实处,注重日常工作的秀美山水工程建设。通过创新方法、建章立制,推动秀美山水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建立标准,形成系统,共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莲乡。(杨斌)

上一篇:威海审计助力打造水资源资产“护城河”
下一篇:没有了

Top